Aug 16 2011

雄鸡唱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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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2004欧洲杯 法莫道不消魂国-英格兰 

    风起云涌,绿荫又掀波澜;血雨腥风,杀戮又现江湖。两个勇敢的男人在进行着决杀,其他的杀手也忙碌着。英吉利海峡并不寂寞,因为有彼岸,隔海相望的他们俨如一体。似乎是“同室操戈”。朋友、敌人全然不分。战争也许从未停止过。中世纪那场浩劫无人遗忘,而今从头跃,只是早已不见硝烟弥漫。

    那两个男子其中之一的那个名字以字母“z”开头的男子,他出神入化的盘带,致命必杀的射门,宛如佐罗,是一名侠士,又是一名才华横溢的诗人。也许他是上天派来做绿荫主宰的使者。曾经的从天堂到地狱,只因他未参与。时至今日,岁月流逝着而立之年的他,尽管如此,他仍是浪漫国度的救士主。敢站在罚球点上的人,心中承受着莫大的压力,也需要惊人的勇气。

    而另一个男子,也是为足球而生,英俊的脸庞,秀丽的脚法,成就了完美。但是也许是天妒英才,他总是生活在压力之中,成为众矢之的。也许有太多的因素无法言说,但是他经历正经历着从天堂到地狱的磨练。谁也不会预料是这样的结果,只知道两个优秀的男人之间的撕杀必定充满着激情与火花,可谁也不曾想到在激情与火花之后,一个男人变得褪色。也许王者只有一个。

    在这场较量中,由于双方的熟知,也使得战术很有针对性。当兰帕德的年轻与巴特兹的老迈成为历史,永远定格的时候,谁也不曾料到,笑到最后的会是长者。也许这就是年轻的代价。尽管杀手的状态一般,但是谁也无法阻挡上帝使者的前进。

    “雄鸡一叫天下白”那个1998、2000年的王者又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大西洋沿岸。小贝的精确制导无济于事、内维尔的“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黯淡无光,只因最后的三分钟,这是他们永远铭记的黑色三分钟。

    如此的戏剧性也只有这只雄鸡能够成就,也只有这只雄鸡能够叫破天际。一鸣惊人。

    M眼之本场最佳:齐祖(上帝的使者,最后时刻救主的英雄)

    送给两队的歌:流年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                
   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20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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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归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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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滴雨,找不到我该汇入的河流;我是一艘船,找不到我该停靠的海港;我是一片叶,找不到我该潜入的土地。

    我迷失了自己在人生的旅途中。从小到大认识很多人,和我相处的朋友最长也不过4年,在每一次的转折点时,就会失去一些朋友,自己已经认不出自己,也许是命运,此生注定漂泊。

    小学上学的时候读了三个学校。由于搬家的原因,小一一所学校,同学的名字没能记住一个;小二换了另一所学校,被老师打,至尽这所学校是我最痛恨的学校,只和一个同学薄雾浓云愁永昼联系,他去年结婚了;小三——小六在另外一所学校,算是有了个固定的“家”,但是还是没能逃过老师的“毒手”。也许是个不听话的孩子,至今还耿耿于怀,纳闷为什么总是被老师打,这也是我这辈子最讨厌教师这个职业的直接诱因。

    大学的在校生活的四年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造物弄人,竟然赶上百年所不遇之事——学校搬迁。寝室也由原来的9人缩减到6人,又有3个朋友远离了我。

    毕业后回到家乡工作,在这个城市没有一个同学。每日一杯清茶,一张报纸,与生俱来的寂寞。如同退休。临时的工作是不安定的,不安定的生活中总是带着疲惫,很累。

    人生总要经历很多苦难,却只能平静的面对,自己排解。何以淡泊呢!

    自己像是在一个山谷中,前路扑朔迷离,变换莫测,四周静静的,只有薄雾隐约飞舞,除了自己呼吸的声音,没有任何声响。这就是我生活的空间,我不敢闭上眼睛,生怕被这寂静飘渺吞没。不知道明天会是怎么样,有没有山谷的回音。

    以后什么样,我该归向何处?
20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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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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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诗为人们描绘了一幅千年前的“清明图”,写出了人生行旅在特定的中的落魄,失意,充满着伤感。清明是一柱香、清明是一杯酒,清明有着特别的悲伤,它诉说着生与死的变迁,流淌着无限的情思。

    清明时节多追忆。追忆故去的亲人、追忆那逝去的人生、追忆那流传已久的传统、追忆先辈的功业,人们从中汲取的是一种精神力量。先人的足迹,我们会延续下去。也许我们有一天也会成为我们后辈说追忆的对象。追忆那份宁静、淡泊。

    追忆伟人――毛泽东曾经对护佳节又重阳士说:“我一生吃鱼太多,死后把我火化,骨灰撒到长江喂鱼,就对鱼儿说:‘鱼儿啊,毛泽东给你们陪不是来了。他生前吃了你们,现在你们吃他吧!喂饱了你们就可以去为人民服务。这叫物质不灭定律。”何等的胸襟、何等的情怀、何等的气魄。他的人生价值就是为人民服务。敬爱的主人比黄花瘦席,您在天堂还好么?

    追忆亲人――外婆是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但是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辛苦一辈子,养育了8个儿女。尽管不识字,却时常教育孩子们做人要诚实、过日子要勤俭、兄弟姐妹间要和气。还记得您走了近三里地,将煮熟的鸡蛋交给去郊游的我;还记得您搂着我给我唱儿歌:“扯大锯,拉大锯,姥家门口唱大戏……”;还记得您领着我捡易拉罐和自行车轴承里的钢珠来卖钱;还记得您费劲从樱桃树上摘樱桃给我;还记得您在临终的那一刻紧握我的手;还记得……。泪水早已模糊了双眼。而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梦里,因为在那里您可以听见我喊的“姥姥”;在那里您可以用您那双劳累了一辈子的宽厚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我爱您”您听见了么?

    生命是脆弱的,在死亡的面前,生命显得何其的渺小。在岁月的长河中,已趟过二十多个春秋,那逝去的终将不会再来,但抹不去的是那对先辈和亲人永远的怀念,抹不去的是那血脉亲情。鲜花万载传恩情,明月千里寄相思。岁岁清明,今又清明,送一束鲜花,寄一份哀思。

                                                         0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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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办公室的故事——老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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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然与坦然

    老吴是整个单位里年纪最大的人。可以提前离岗的年龄。还有整整两个月就可以回家休息了。她在单位工作了二十多年,几年前就已经是县局级干部,资历比较老,曾经担任过支部书记,党政方面的最高领佳节又重阳导了。

    小李是个年轻人,血气方刚,但颇会给领佳节又重阳导拍马。所以年仅二十九就已经爬到了科级,也是个中层干部。而且在这个女性居多的单位里,他可以算是党代表了,很吃香。

    老吴和小李曾经在一个部室,老吴是上级,而小李是新来的。老吴那时真可谓是风光无限,事业爱情两得意,处于事业的高峰时期,所以她看不起小李,也看不起单位的任何人。有关工作上的事,老吴一概不教小李,而且什么事都让小李做。小李是不幸的,没有遇上一个好领佳节又重阳导。小李的性格很好,可是对业务一窍不通的他又怎么能完成老吴交代给他的工作呢,只能默默无语,每周都会受到老吴以及行政最高领佳节又重阳导的批评,小李有口难言。

    老吴自视清高,结果后来家庭出现了问题,离婚了,离婚后的她性格更加乖僻,动不动就批评小李。小李在单位时间长了,和其他同事相处的不错,而且正式成为公务员。小李只要没什么要紧的事,一定不会在他们的办公室里,他会去其他的部室。对老吴的埋怨、批评,小李也只当没有发生过。后来,他成为了单位唯一一个男性的科级领佳节又重阳导,脱离了老吴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小李是忍耐力确实让人佩服。小李现在是如日中天,还有提拔的机会。

    现在老吴已经办理了提前离岗的手续,也就是她可以不用来单位,可以在家里享清福了,可是由于家庭的原因,或者是舍不得曾经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岗位,她仍然愿意来上班。今非昔比,单位的人视其为空气,而她自己也觉察出来,也许是尝到了从那高高在上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岗位上掉下来的那种枯涩,也许是体会到了突然从忙碌中走出来的那种空落落的滋味,她现在对人要比以前“谦虚”的多,老吴到了另一个部室,每天都会和这个部室新来的大学毕业生小房说几句无关紧要的话,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但她和小李的关系依然很僵,和其他部室的人的关系也很一般。

    老吴作为领佳节又重阳导者是失败的,作为长辈亦是失败的。像钟南山、高耀洁、巴金这样的老人们,他们用精神诠释生命的价值,开辟着第二个美好的春天,谱写人生最后的华彩;他们用精神撑起了信念,无私的发挥着余热,无怨无悔的回报社会;他们对待自己的成就很淡然。

    而老吴呢?老吴每天要十点多上班,没有人会过问她为何迟到;每天三点下班,也没有人会过问她为何早退。也许老吴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吧。

    老吴失人心。因为她不懂得:得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

200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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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高处不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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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古人的诗总是有一定的哲理。登到高处,气候的因素,会引起人们很大的反映,缺氧、高原反应、极度寒冷等,尽管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概,但也有“高处不胜寒”的寂寞。

    能登高者必为勇者,必为强者。而且付出了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努力。只有极少数者会达到登峰造极之高度。而这些人没有同行者,是寂寞的人,拥有寂寞的心。大凡名人,都有一颗寂寞的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超越自我,落寞之情,抑于言表。占据极高、极寒之地,再也不能高了,独自飘零,任风雨飘摇。这也许是他们的代价。

    马拉多纳——绝世英雄

    上帝只会眷顾那些有准备的人,作为上帝的宠儿,他尽管没有拥有出色的身材条件,但是他优越的天分、艰苦的训练、不屈的意志造就他-这个精灵。一个足球天才的成长历程可以写本书,而他在登高的过程中,已经体会了人生百味,从山顶到谷底的过程,他经历过;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他忍受过。他在耻辱与光荣中徘徊,他在平庸与传奇中浮沉,他在黑暗与光明中游荡。足球是他的爱,在这个事业上达到顶峰的他,已无处可继续攀登。他无法选择。选择吸毒不会是他的情愿,他在长久的折磨中旁观。迭戈.马拉多纳,这一名词几乎成为了足球这项运动的代名词,成为了象征。他的时代仍在延续。

    张国荣——蝶之舞者

    人一有名,身份就会变化,别人就会换一种眼光看他。明星之路大凡如此。受关注越多,出镜越频繁,就越容易被贵族化和复杂化,越容易被隔离和误解。他在很多人的眼里,有种异类的感觉。“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是他的心声。在80年代的香港歌坛,他也有着“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正如在《寂寞有害》一歌里唱着:“万人爱,为何还怕伤害,失去我,去换九千种期待,无害”,如今听来回味至深。选择自杀是一种勇气,在生命的尽头他依然站在高处,表达着他唯美的心声。化作蝴蝶,在世间飞舞。

    独孤求败——寞之剑者

    人在江湖,江湖冷暖,甘苦惟有自知。独孤老生极为可怜,空有一身功力,却无用武之地,求败竟成了其人生最大的追求和乐趣,其寂寞可见一斑,他同样也承受着“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他仍是毕生求一败而不可得,不如平民来得快乐。忍受寂寞、忍受寒冷。在极度落寞后,极近疯狂,意志泯灭,神经失常,也许不再适合所处的高度。生命之花逐渐凋零。

  这就是人生,在低处的时候,都想奔向高处,经过不屑的努力上去了,却要忍受平凡人所不需忍受的牺牲和痛苦。

    还好自己不在高处。
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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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陪我去看流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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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又是一个春意盎然的五月。康乃馨,芬芳,送给母亲。

    母亲是个知识女性,十分重视礼节。在以前母亲的“母亲节”就是她的生日,她会记住自己的生日,但对母亲节这一概念她却毫不知晓。母亲节这一概念是西方传过来的,这是我唯一不讨厌的洋节,因为有这样一个节日,我可以表达我对母亲的爱;因为有这样一个节日,我可以去体会母亲对我的深深的爱。

    母亲,给予我生命的人,是她让我体会到人间冷暖;是她让我看到这五彩斑斓的世界;是她让我聆听到春风的浅吟、细雨的轻奏。

    记得高半夜凉初透考前夕,每天生活在题山书海里,每日都笼罩在高半夜凉初透考的阴影之下。一天,无意中听说,凌晨两点时分会有狮子座流星雨。流星雨在当时还是一个新名词,觉得流星雨会象雨一样的下来。当晚下自习后,便坐立不安,盘算着想一睹为快。无奈家住在三楼,小区内“高楼林立”,无法看到。郁闷,睡去。昏昏沉中听到闹钟响,指针在1点45分。诧异时,母亲从她房中走出来。说:“我听说今晚会有流星雨,所以定时叫你起来,我陪你去看。”我当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迅速从被窝中爬起来,机械地穿上大衣和母亲走下楼去,街上没有人,走到广场,遂向天上凝望。“1、2、3……”兴奋着数着。在北方夜晚是很凉的,足足40分钟,站在寒风中,却没有丝毫凉意。一路回去的时候,挽着母亲的胳膊,母亲也下意识的向我靠了靠,说:“我许愿了,听人家说对着流星许愿很灵的。”我则无语。

    但是母亲当时没说她的愿望是什么,因为说出后会不灵验。在我上大学以后,母亲告诉我那天她许愿是:希望我会考上理想的大学。

    母爱并不需要惊天动地。

    如果以后还有一起看流星雨的机会,我会许愿:母亲我希望您永远幸福。

    母亲,祝您节日快乐!~~        
200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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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品味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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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总是给人一种从容不迫的感觉。不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惆怅,而是“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的”的乐观。

    远离上班的忙碌,静下心来,亲手炮制一道大餐;或仰卧床上,沉浸在家的舒适中;或窗前灯下,读一些自己喜欢的文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塞外风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江南美景令人神往。

    每当黄昏,心里便泛起异样的感觉。记忆总停留在N年前,家住老楼时。偶尔会闻到那久违的芬芳。那时没有现在的灯红酒绿,没有霓红欢腾,没有歌舞升平。但是却有着那难以忘怀的往事,难以割舍的温情。夕阳的余晖眷恋着大地,而此时一群孩子在楼前的空地上玩笑嬉戏,弹玻璃球是他们时常上演的“剧目”。在这一大群男孩中总是会有一个小女孩,“技艺超群”,那些男孩子都不是她的对手,每日都满载而归,现在家里还珍藏着一整盒子的玻璃球。邻居均以“假小子”作为对她的称呼,她也习以为常的被母亲唤作“儿子”。这是她对童年的最美好的记忆了。

    每当黄昏,思维随袅袅炊烟悠然而上,空气中弥漫着米饭的幽香。望着刚刚点亮的一家一户的灯火,夜幕下,隐约,时明时暗。那是一盏盏温馨、一束束幸福。窗内其乐融融,一家人品味生活的美好。

    黄昏,使人安静。世间尘事皆不关己。品茗,贤者所现。城市的嘈杂,渐渐被湮灭。想起那被视为粪土的金钱,无非是过眼云烟;想起那一己之私,也终渺小,微不足道。风静而止。生死、日月、苦甜归于平静。生活如潮,时起时落;生命如花,时开时谢。

    黄昏中折射明日的光辉。原来幸福可以憧憬。“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满天”,在这道风景线里,思索。黄昏值得品味。
20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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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宠物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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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顾名思义是宠爱的动物。养宠物是现在大多数家庭的特点,成了时尚。有养鱼者、有养猫者、有养犬者、有养鸟者、有养兔子者,还有养龟者。还有千奇百怪的养蛇、养蝎、养青蛙者,也比比皆是,尽管这些人的初衷是为了赚钱,尽管这其中有的动物具有剧毒,但是姑且也可以把这些有经济价值的动物称之为宠物。

    当然,饲养什么动物的人就一定是十分喜欢这种动物的,而且可以说个性上也与此动物有相似之处,如养犬者多数会是个善良、忠诚的人,但养狼狗的人的心思却也很难捉摸。这绝没有贬低人的意思,诚然人也是种动物,这更体现了人与低等动物之间的融洽,因为两者都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和谐是皆大欢喜之事。

    养宠物的人多数是有些阅历的人。在以前,能够养得起宠物的人,都是些“地头蛇”、阔太太,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现在养宠物却是一般家庭所能承受得起的一种消遣。普通百姓也可以站在自己家的门前,抱着宠物晒太阳。单单这就说明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可以不为生机犯愁,而是物质产品较大丰富,因为可以省下口粮来养活自己喜欢的动物。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养宠物可以陶冶情操、养宠物可以消愁解闷。养宠物的大多数人不是真的在意动物本身,而是在某种意义上拿宠物来替代人。因为在物质生活有很大改善的今天,人的精神生活还是比较贫乏,可以说是寂寞。人们的工作压力需要缓解、人们的情感生活需要激情,但是在现代化的今天,这些都是impossible mission。人们都麻木了,面对的太多的尔虞我诈,面单调的生活,面对渐渐褪去的人们之间应有的情感,这时也只有借助宠物,来放松心情,因为这些宠物,他们不会和人们钩心斗角、会改善人们单调而乏味的生活、他们是人们永远忠实的朋友。

    养一些具有经济价值的动物的人无非是思想非常开放的人,他们找出了自己与那些动物的不同,找到了那些动物的“真正价值”。利欲熏心。众生平等是多么可贵的一种精神。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把所饲养的动物当作自家一份子者远比这些具有“蛇蝎”心肠的养“宠物”者来得使人敬佩;当然这些养蛇蝎的人也远比那些食用“蛇蝎”的人来得不会使人太过反感。也许将来总会有一天这些蛇蝎会成为人们的座上宾,成为人们的真正的朋友。

    那些收养流浪动物的人们是十分值得尊敬的。

    尽管人是动物,但毕竟动物不是人。动物的到来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众所周知,狗是最忠诚的动物,可他的话语毕竟扰民,他也必然会伤人,这是他的兽性所决定的,他的情感也停留在给他食物的时候摇摇尾巴。在人们还不能彻底和动物划等号的时候,养宠物也只是障目之法。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但愿饲养宠物会唤醒人们的心灵,但愿人与人之间不再淡漠,但愿人们把自己所饲养的宠物称呼为“儿子”的时候,也会想起自己的真正的亲人。感谢宠物媒介。

200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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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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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是个很优雅的字眼,看见它每个人会有不同的反映,多数的人心中会泛起向往和怀念之情。当然也有少数人未经历“童年”,因为那个时代没有人体味到童年的乐趣,那一代人对童年也只有酸楚。老影片中儿童的摇篮就是战场。经历了风烟的人们对童年的记忆也许大部分会是空白。

    童年是生命中的绿色,充满着希望与活力,让你既羡慕又嫉妒。羡慕的是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嫉妒的是他们在享受着快乐,而自己已经青春不再。

    喜欢小孩子由来已久,喜欢握住他们胖胖的小手、喜欢他们称呼自己“阿姨”、喜欢他们大人模样的和你交谈、喜欢他们天真的问些连你都不知所谓的问题。

    童年是首纯真的歌,尽管稚嫩,但是仍回味无穷,经久不衰;童年是首悠扬的曲,尽管遥远,却也悦耳动听,似溪水流淌。

    现在的许多孩子是幸福的,他们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有书读、可以有玩具玩。现在孩子的表演欲极强,他们会在任何能表现自己的地方给人惊喜。在家长的心里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自己的童年不够精彩,毕竟那时也刚刚改革开放,但是也有些简单的回忆。自己的童年过的很简单,玩具简单,只有一个“不倒翁”;生活简单,每天陪爷爷收拾房前屋后的杂草;朋友简单,只和邻居的几个小男孩玩玻璃球。与现在的孩子比似乎寂寞了些。

    童年是没有性别的年代,只有童年可以真正做到忘我;童年是没有愚蠢错误的年代,所有错误可以用天真无邪来形容。童年是记忆中挥之不去的蹉跎。童年是无欲无求的年代。

    追忆似水年华。祝正当年的孩子节日快乐。

    (PS:电视上对少年儿童的界定为:十八岁周岁以下为少年儿童;而刑法上规定:年满16周岁即为完全刑事责任人。不解。自己对少年犯的界定也很模糊。不过肯定的是自己已经超越了儿童的界限。)

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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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6 2011

生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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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与死是相对的。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每个人都欢喜有新生命的降临;而没有人去为一个生灵的结束的喝彩。然而生就意味着死,而死就意味着再生。

    毕竟生与死包含了漫长的我们成长的过程;包含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包含了太多的喜怒哀乐。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这在马克思哲学看来,是错误的观点,而在我看来,这说明生死的过程,即是瞬间。即生即死。但仅仅的瞬间也会成为永恒。

    当身边的生命一个个离我们而去的时候,我们便老了。前几天同事的前夫去世了,初闻此消息,看见同事痛苦而茫然的神情,感觉心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原来生命就是这样的脆弱。“十年生死两茫茫”。上天在考验我们承受痛苦的能力。突然懂得了老人们怕死的心理,懂得了他们常说的“我们过的桥比你们走的路还多”的道理,他们已经承受了太多的生离死别的痛苦。在以后的时间里,会有越来越多的熟知的人会离开我们,此种痛是无从言说的,此种痛绵绵无期,直到自己无法承受下去的时候,就是我们离开的时候。

    西塞罗说过:“越接近死亡,我越觉得我好象是经历了一段很长的旅程,最后见到了陆地,我乘坐的船就要在我的故乡的港口靠岸了,劳作一生,死就是休息。”这是何种乐观的心态。似乎是在战场上战士般的视死如归。人是渺小的,哭也一生,笑也一生,我们只有将失去亲人、朋友的痛好好珍藏起来,化做勇气,死的痛苦是生的勇气的催化剂。

    生命本身就是个奇迹。“生命的历程是固定不变的,自然只安排一条道路,而且每个人只能走一趟。”活着的人注定要忙碌。

    生与死都是神圣的。珍惜生命,就像《保镖》里说过:一个人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别人又怎么能保护得了呢;珍视死亡,死亡毕竟意味着一段时光的结束,又是个新的起点。

    生亦茫然,死亦茫然,此生碌碌无为,一无所获。生亦淡然,死亦淡然,此生不虚此行,一生何求。生亦何哀,死亦何苦。

(PS:近有传闻,某个艺人跳楼自杀是假象。只是为了离开生活的圈子。如果是真的的话,又何必呢,何必去拿死亡来逃避世俗呢。)

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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